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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君动态(2010 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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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动态信息(2010 年三季度)
产业动态
1、中美著作权产业界代表座谈会在法学院举行·············································2
2、网络音乐界人士共商发展大计·························································2
3、云南网吧大巴电影版权费上亿影著协收费遇争议·········································2
4、新疆关闭3家网站 首个举报网络侵权者获千元奖励吧·····································3
5、影著协收费硬伤:会员单位仅网尚文化一家·············································4
6、影著协收费逻辑很诡异·······························································5
7、数字音乐年度盛典···································································6
8、中国国际数字音乐论坛介绍···························································6
9、成都欲打造“音乐之都” 不缺音乐人才缺平台··········································6
10、明年俄罗斯手机和电脑价格将因版权税上涨············································7
11、音乐人探讨中国流行音乐现状:不够商业化·············································7
12、影著协收版权费客运成本增 律师称价格机制欠妥·······································9
13、意大利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举办卡拉OK大赛·············································10
14、滚石30年·时代篇:泛黄滚石标志记录你我成长······································10
15、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数字阅读平台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13
司法热点:
1、《反假冒贸易协定》的制定进入最后阶段··············································13
律所简介:··········································································14

产业动态:
标题:中美著作权产业界代表座谈会在法学院举行 
来源:人大新闻
正文:
   近日,美国商会代表团访问法学院,参加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办的“中美著作权产业界代表座谈会”。座谈会由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和美国商会高级主管Steve Tepp先生主持。来自NBC环球、微软公司、迪斯尼公司、NBA、国际唱片协会,国内来自中央电视台、腾讯公司、网尚文化集团、盛大文学、汉王科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机构的代表共20余人出席。代表们围绕著作权作品面临的新挑战、著作权保护的障碍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盗版等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共同分享经验。座谈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刘春田教授表示,人民大学愿意为中美产业界提供更为广阔的交流与合作平台。
 
标题:网络音乐界人士共商发展大计  
来源:新华网
正文: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周玮)作为第八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组成部分之一,2010中国网络音乐峰会日前在京举行。数十位网络音乐界人士会聚一堂,围绕“网络音乐行业的机遇与挑战”等话题,展开热烈研讨。
    近年来,网络音乐在我国保持了快速的发展势头,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形式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营销策划总监袁敏说,纵观国内的音乐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10年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互联网应用方面,网络音乐以83.5%的使用率高居榜首,有71.6%的用户选择通过互联网获取音乐,这说明中国音乐市场需求是非常庞大的。
    目前,对于网络音乐产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文化部市场司网络处处长刘强说,内容良莠不齐、侵权盗版等现象给网络音乐市场和网络音乐产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破坏。作为中国网络音乐产业的主管部门,文化部一直秉持疏堵结合原则,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建立了运营审查监管等一整套制度。
    刘强说,今后,文化部要进一步做好在主体准入、内容审查、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扶植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创新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培育网络音乐市场。二是积极改进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技术合作和版权合作,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
 
标题:云南网吧大巴电影版权费上亿影著协收费遇争议  
来源:昆明日报
正文:
    继向KTV、饭店播放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后,版权维护行动又向网吧、长途大巴“动刀”。明年,国家版权局下辖的影著协将对部分地区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收取版权费。
    记者从云南网吧业协会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经营性网吧360多家,电脑20多万台,按照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收费后,其在云南光网吧一年就能收到1亿多,还没有算上长途大巴一年365—500元/辆的收费。
    然而,各界对影著协此次收费行为的质疑,不仅仅只是来自增加了经营成本,更多在于收费的合理性。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正川表示,用收费的方式来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是合理的,但收费的程序要合理,否则就是滥用知识产权。
    网吧 取消电影播放服务
    位于西市区众成网络负责人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凭什么要我们交费,购买平台时已付过费了,要交也该由平台交。”
    据刘女士介绍,众成网络已支付了1000多元购买了一套网吧影视数据发行平台。购买时,出售方称其中已经包含了电影的版权费。因此,刘女士认为家用电脑也存在播放电影的情况,但只对网吧收取版权费显得有些牵强。

    “海阔鱼跃”网络的负责人赵先生态度很明确,若影著协执意要向网吧收取播放电影版权费,那么网吧只能选择停止提供电影播放平台。
    “新天地”网吧连锁的经营者陈先生则表示,能理解影著协此举,保护版权是没有错的也是应该的。只是影著协此举的收费方式不是很科学,到网吧的消费费者并不完全是观看电影的,也有其它娱乐。所以,若按每天每台收取的方式极不科学,甚至有些不合理。
    大巴司机拒付不合理收费
    关于影著协将向播放国产电影的长途大巴收取版权费用的消息,昆明西部客运站的一司机杨先生表示已经从报纸得知。杨先生介绍,自己车上播放的都是自己花钱购买的光碟,属无偿提供,也没向乘客收取任何费用,不具备营利性,要就此收取版权费很不合理,除非影著协给大巴安装无线电视,那要收费才显得合理。
    若明年开始执行这项收费,杨先生会考虑不再给乘客播放国产电影,必要时甚至会拆除播放设备。
  专家 不能滥用知识产权
    何正川对影著协的收费行为提出了三点质疑:其一,影著协是否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其二,是不是所有的著作权人都纳入影著协管理,游离在外的著作权人的权利该谁主张;其三,哪些是收费对象,是不是所有的网吧、大巴都应支付此项费用?“这些问题未得到明确,收费就显得很不合理,程序不完善”,何正川说。
    “新天地”网吧的陈先生提到,影著协是否能够学习网游的收费方式,开发一套系统按电影的播放量进行收费,而不是一刀切。(记者吴洁实习记者梁佳)
  新闻助读:
    10月14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明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车、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的版权费。
    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500元。
 
标题:新疆关闭3家网站 首个举报网络侵权者获千元奖励吧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正文: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金少兵)为期3个月的2010年新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日前基本结束,执法人员先后查处4起网络侵权案件,一名举报侵权网站的市民获得千元奖励。 
  28日,自治区“剑网行动”总结座谈会在首府召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书记石永强在会上介绍,目前“剑网行动”已实现阶段性目标,根据举报和主动收集案源,执法人员先后查处了存在严重侵权行为的“霸气征途”私服网站、非法传播电影的“天堂影院”网站、非法设立网游“天龙八部”私服网站和未经授权传播小说作品的“新疆小说网”等案件,关闭了3家网站,没收3台服务器,责令一家网站删除侵权作品。 
  此次行动中,几家网站均将服务器托管在各地州市,如阿克苏、塔城等,增加了执法难度,自治区版权局还派专人赴相关地州与当地执法人员办理侵权服务器移交手续。 
  另外, “剑网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指导帮助疆内大型网站建立依法使用作品的制度。检查情况显示,新疆大型门户网站在使用作品方面做到使用作品取得授权,并向著作权人依法付酬。 
  石永强表示,目前新疆版权保护形势仍不乐观,迫切需要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下一阶段,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重点将转移到世博会闭幕式、广州亚运会的版权保护工作中。 
  当天,还对此次行动中的先进集体、个人及举报人进行表彰、奖励,一名在今年八月举报非法传播电影的“天堂影院”网站的市民,成为此次新疆“剑网行动”中首个举报人,获得1000元奖励。 
据了解,7月下旬,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在全国范围内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行动重点是加强对音频视频和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
标题:影著协收费硬伤:会员单位仅网尚文化一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正文: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下称影著协)将收取影视版权费!10月中旬,这个消息迅速遭到各方热议。
一个行业协会,版权收费的权力何来?与其“合作”的民营企业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网尚文化),又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根据本报记者调查,中国主要大型影视作品网络信息版权方,均拒绝向影著协授权;影著协亦无主动与这些版权方接洽。作为影著协版权来源的会员单位,目前仅有网尚文化一家。
这意味着,无论有怎样良好的“政策”配套,或操作方式,影著协收费一事,本质上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操作方案
虽然此前数月已有风声,但让收费消息一锤定音的,还是主管部门的说法。
10月14日,国家版权局就“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发布公告,明确“网吧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电影使用费收取标准及转付办法”。按照该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影著协将对在网吧、交通工具、视频点播、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作品出租领域使用影视作品,甚至“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领域通过剪辑、汇编电影作品传播”的经营者,有权收取版权费。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上述涉及收费版权,属于影视作品版权中“信息网络传播权”。
将“执行”上述收费任务的,是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中国录音录像总社,与民营企业网尚文化的合资公司。
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当年7月20日注资完成。公司成立之初只有两个股东,分别为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许刚,两股东分别出资85万和15万元。
最初,公司只有4名工作人员,办公地址也不起眼,位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一栋宿舍楼内。然而公司名称中的“中录”似乎预示了后来发生的事情,2009年11月15日,也就是公司正式成立不久,中录网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议,大股东网尚文化决定向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转让30%的股权。中录出版总社出资30万元,受让了该部分股权。
公司成立至今,记者并未发现其有任何经营业务,年检材料也仅有一个年份和一个红章而已。除了上述一次股权变更之外,中录网尚可以说没有任何动静。
“中录网尚是影著协收费的执行单位,网尚文化是影著协的会员单位。”网尚文化市场总监程天宇表示,影著协通过中录网尚向网吧等经营者收费后,网尚文化作为会员单位,可根据其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进行分成。
“因为涉及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中录改制,中录网尚现在是不是要执行这个收费任务,现在我们也弄不清了。”程天宇亦向本报记者承认,目前,作为影著协版权来源的会员单位,仅有网尚文化一家。“大家如果加入影著协,肯定能收到更多钱,影著协是非常希望版权方都加入协会的。”程天宇说,但是,“他们都不愿意加入影著协”。
经营策略源头
影著协瞄准网吧的“经营策略”,有着合作方——网尚文化——的浓重痕迹。程天宇告诉记者,2005年,网尚文化开始进行网吧收费业务。“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网尚文化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成功占据市场。
以长沙为例,一家100台电脑的网吧,通过出售自己代理的影视作品片库,网尚文化能向其收取七八千元的费用。
如果网吧拒绝“缴费”,网尚文化则派在当地的“业务员”,进行侵权诉讼。只要网吧电脑片库中有一部网尚文化拥有传播权的影片,网尚文化即可提起诉讼。
至2005年底,网尚文化此种业务,已在长沙覆盖了当地90%网吧;在全国与数万家网吧建立了“业务合作”;其旗下的“业务员”,也达到上百人。初尝战果的网尚文化,于次年跟香港电视台TVB(无线)签下代理合约,用每年3000万元的高价,代理TVB影视作品在内地的传播权。
然而,“TVB剧现在没那么受欢迎,2006年至2009年三年,将近一亿的版权费用,我们代理TVB亏本了。”程天宇说。另一方面,“我们在北京、上海反而卖不动。”程天宇表示:“能在京沪开网吧的,都有一定社会背景,并不理我们。”更给这种业务模式致命冲击的是,2009年,在地市级,文化部门、广
电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开始“三口合一”,曾经向网尚文化经营提供协助的地方主管部门,自身在忙于部门编制变动,无暇顾及网尚文化。
“这个过程中,主管部门是谁都说不清楚,侵权诉讼也很难进行。”
“现在,各个版权方都拿不到收费政策,只有影著协才能从国家拿到政策。”程天宇说,所以,网尚文化要与影著协“合作”,成为其会员,对影著协收费分成。
版权几分天下
对影著协的“自告奋勇”,版权方们冷眼相待。
优朋影视推广中心总监朱江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国内进行经营作用的影视作品,主要是大陆、香港地区出品,这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掌握在盛世骄阳、佳韵社、激动网、酷6网、乐视网、优朋普乐六家代理商手中。
每部作品,出品方只会向一家代理商转让“信息网络传播权”(下称传播权),然后才可能进行进一步“分销”。
近年新出品的电影作品,有80%的传播权,被盛世骄阳拿下。而佳韵社,则得益于前些年光盘版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做区分,握有大量老片传播权。另外4家代理商,也分别掌握2000-3000部电影版权。
“简单算算,中国每年出品300多部电影,去年特别好也不超过500部。中国建国以来的电影的传播权,基本上都在这6家手中了。”朱江说。
朱江介绍说,海外电影在华的网络信息传播权,则在搜狐、优朋普乐等3家公司各有数百部;亦有美国电影协会,会对美国电影传播权进行经营、法务管理。
“而台湾地区电影,正规途径引进版权不多,所以并不成气候。”朱江说。
“而我们这六七家代理商,没有一家答应跟影著协合作的,都不想理它;它也从来没来和我们谈过。”朱江透露。而网尚文化曾经代理的TVB电视剧传播权,也在2010年终止合约,转归上海SMG旗下百视通手中。百视通亦向本报记者表示,与影著协没有版权代理合作。
记者博客
“以反盗版之名、行垄断收费之实”的,影著协不是第一家。
两年前,音集协宣布向“向KTV收费”,引发一场与卡拉OK厂商的口水战。
全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的音集协,与影著协颇有渊源。
两者的收费执行体,都是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的合资公司;两者都挟主管部门的政策,要向全行业收费;而两者,也都受到了全行业的猛烈抵制。
影著协比音集协进步的是,其合资对象网尚文化,无论数量多寡,至少拥有版权若干;而音集协的合资对象,根据本报记者当年调查,则版权欠奉。
但影著协比音集协尴尬的是,当年音集协宣布收费之际,音乐版权方不过集体失音,反正谁也收不到这笔版权费用,不如由得音集协去折腾。而影著协今日的收费计划,则遭到影视版权方的吐槽。
与音乐不同,在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IPTV的蓬勃发展下,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盈利模式,早已清晰可见;这块代理市场,亦已数分天下,形成几家代理商“竞争与合作”双管齐下的局面。
事实上,几家代理商都通过气,谁也不会理影著协。
影著协的婆家是中录社——一个文化部旗下自己尚忙于改制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收费任务的,是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网尚文化的合资公司。但网尚文化手头最大一块版权TVB剧刚刚被上海SMG“抢”去。这又如何能令其他版权方服气?
如果按照程天宇的说法,“收费标准跟片库没有直接关系”,那“自身不拥有版权”的影著协,先把网吧利用任何影视作品的盈利收取过来,版权方再去向影著协主张权益、要求分成,这种买卖岂不是在鼓励盗版,将盗版“合法化”?
 
标题:影著协收费逻辑很诡异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正文:
“以反盗版之名、行垄断收费之实”的,影著协不是第一家。
  两年前,音集协宣布向“向KTV收费”,引发一场与卡拉OK厂商的口水战。
全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的音集协,与影著协颇有渊源。
  两者的收费执行体,都是文化部旗下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的合资公司;两者都挟主管部门的政策,要向全行业收费;而两者,也都受到了全行业的猛烈抵制。
  影著协比音集协进步的是,其合资对象网尚文化,无论数量多寡,至少拥有版权若干;而音集协的合资对象,根据本报记者当年调查,则版权欠奉。
  但影著协比音集协尴尬的是,当年音集协宣布收费之际,音乐版权方不过集体失音,反正谁也收不到这笔版权费用,不如由得音集协去折腾。而影著协今日的收费计划,则遭到影视版权方的吐槽。
  与音乐不同,在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IPTV的蓬勃发展下,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盈利模式,早已清晰可见;这块代理市场,亦已数分天下,形成几家代理商“竞争与合作”双管齐下的局面。
  事实上,几家代理商都通过气,谁也不会理影著协。
  影著协的婆家是中录社——一个文化部旗下自己尚忙于改制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收费任务的,是北京中录网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网尚文化的合资公司。但网尚文化手头最大一块版权TVB剧刚刚被上海SMG“抢”去。这又如何能令其他版权方服气?
  如果按照程天宇的说法,“收费标准跟片库没有直接关系”,那“自身不拥有版权”的影著协,先把网吧利用任何影视作品的盈利收取过来,版权方再去向影著协主张权益、要求分成,这种买卖岂不是在鼓励盗版,将盗版“合法化”?
 
标题:数字音乐年度盛典
来源:新浪娱乐
正文:
“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将以“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合作共赢”为契机,与国内各大数字音乐网络平台共同构建“中国数字音乐版权作品交流与传播第一平台”,并以此倡导尊重版权、维护版权的文化消费新理念。本活动以“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为输出平台,集聚国内各大数字音乐网络平台重要力量,借助专业网站优势推荐年度原创力作。活动将根据合作网站一年来原创音乐作品的实际下载数量,由各网站组织音乐爱好者进行评选,相关数据将成为“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组织专家评选年度优秀作品、优秀音乐创作者、表演者以及为杰出贡献的制作人和传播机构的重要依据。
 
标题:中国国际数字音乐论坛介绍
来源:新浪娱乐
正文:
   本届“中国国际数字音乐论坛” 旨在深入探讨“中国数字音乐集体管理”领域的规范和提升,围绕   “中国数字音乐集体管理”这一核心议题整合中国数字音乐集体管理组织机构和产业练各方的资源和力量,同时也是对数字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的发展探索和提升,通过这个论坛中国的数字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得到更好的完善,使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更加健康快速蓬勃发展。
  “中国国际数字音乐论坛” 邀请演讲嘉宾主要来自目前权威的国际集体管理机构代表、国内官方代表、国内集体管理机构代表、国际音乐公司代表和国内音乐公司代表、国内运营商代表和数字音乐网站代表等,围绕“中国数字音乐集体管理”这一议题展开精彩演讲各抒己见。
  同时本届论坛还特设“高端对话”环节,让各方展开精彩的头脑风暴。文章来源:版权网
 
标题:成都欲打造“音乐之都” 不缺音乐人才缺平台
来源:成都日报(成都)
正文:
成都日报10月28日报道 昨日下午,“2010年度国际流行音乐院校万科金色领域大奖赛”又一重头戏 “我与音乐大师面对面”活动,在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音协副主席付林、秘书长金兆钧,著名音乐人三宝,黑楠等业界名人来到现场,就成都由“选秀之都”向“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转变,与300位学子展开火热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精彩“火花”不断,大家都对成都打造“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充满信心,并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四要素具备再加“东风”
“成都从 选秀之都 向 流行音乐之都转变不是口号喊得响,就成了 都 ,还要具备太多要素!”金兆钧率先抛出自己的观点,他说,成都“选秀之都”美誉无可厚非,“李宇春、张靓颖、何洁、谭维维(博客)王铮亮魏晨 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字,证明成都在流行音乐教育及音乐人才储备,均居全国一流,但要转变成流行音乐之都,就现在所取得的成绩来看是远远不够的。”金兆钧以成都东区音乐公园为例,进行了现场阐述:“今年夏天我曾到东区音乐公园参观和考察,虽然在形式上东区音乐公园与北京的798有相似之处,但东区音乐公园把保留老设备与音乐公园相结合的新颖理念,让我看到了成都渴望转变的开端。除了硬件设施外,软件人才培养才是重中之重。”著名音乐人三宝非常认同这一点,他认为人才到处都有,前提是如何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成都,为做同一个事情努力,这本身就充满挑战。
为此,金兆钧提出四大要素,希望为成都由“选秀之都”向“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转变助一臂之力:“第一,创作人才的环境的培养;第二,对创作人才版权的保护和抵制盗版的决心;第三,鼓励大家创作,以此创造更多收益;第四,传媒的介入和大力宣传。”金兆钧认为,四要素全部具备后,再加一把“东风”,成都成为“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只是时间问题,他的建议也得到其他专家一致认同。
搭好平台转变顺理成章
作为从成都走出去的知名音乐制作人,刘洲在音乐圈小有名气,他曾帮迪斯尼动画片制作主题曲,还多次包办李宇春、谭维维、王铮亮、阿朵的新专辑。此次回家乡,刘洲自言,对成都由“选秀之都”向“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转变既激动又深感任重道远。“成都作为出产人才的重镇,近年来在文化发展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的,剧院的投资和建设、文化产品的丰富让人眼花缭乱,特别是成都文化的多元化、市民对文化生活的向往让我震惊。”刘洲认为,“当初别人如何知道成都有李宇春、张靓颖、谭维维?是因为有湖南卫视这个大平台。现在成都不缺人才,最缺平台,只有平台搭建好了,向数字音乐之都、流行音乐之都 转变,是顺理成章的事。”
其他专家也盛赞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在这方面做出的成绩和努力,“让大家看到了中国流行音乐未来的希望,相信本届大赛的成功举行,将为推动中国流行音乐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学生“拜托”三宝荐作品
著名音乐人三宝成为昨日到会专家中最受学子们追捧的一颗“星”,他一来到现场,就成为焦点。在第一个提问环节,一位女生就“跑题”,追问三宝如何实现从最初的器乐演奏员,到知名音乐制作人的转变。对此三宝笑言:“我从小就学小提琴、钢琴,都是在打基础,我很早就知道今后的路该怎样走,所以,我后来的转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一位男生甚至拿出自己的作品,“拜托”三宝把他的作品引荐给影视剧剧组当片尾曲,三宝听过男生的作品后,脸上写满严肃:“一个作品我听一次就知道它的气质,我不认为你创作的是好的流行音乐,要想做出好的音乐,作品首先要能打动自己才能打动别人。”三宝透露,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他的创作,他将把其作品的乐谱制作成书,公开发行。
 
标题:明年俄罗斯手机和电脑价格将因版权税上涨
来源:对外经贸
正文:
今天出版的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报道称,俄消费者明年起在购买音频视频设备、手机和电脑时需缴纳3D电影和音乐著作权使用费。
  《俄罗斯报纸》表示,俄政府颁布的《关于以自用目的复制录音录像制品支付报酬》的政府令已于2010年10月14日生效。这或将推动媒体产品价格上涨,因为各音频视频设备生产商和供应商明年起将必须支付版权费。
  不管消费者是否将使用音视频功能,但版权使用费依然可能会转嫁到其身上。
  至于由谁来监督这一项目和管理征收的版权费,目前尚不知晓。不过,最有能的是俄罗斯邻接权协会和俄罗斯著作权协会。
 
标题:音乐人探讨中国流行音乐现状:不够商业化
来源:华夏晨报(西安)
正文:
华商晨报10月28日报道 轰轰烈烈的民间造星活动让成都成了“选秀之都”,如今,成都又意欲
打造“流行音乐之都”。昨日,在国际流行音乐院校大奖的先期论坛上,颇有代表性的业内人士对流行乐、选秀等焦点问题表达说法,其中以“超女”的评委而著名的黑楠与音协高层、青歌赛的评委金兆钧、付林位列其中,使得这场台前以及幕后的发言,更像是官方与民间声音的碰撞和对峙。
一夜成名VS功利
“这部分不应该是目的”
问题1:一夜成名的选秀,是否破坏了流行音乐的秩序?
黑楠:一方面我觉得你的音乐应该与别人分享,如果不把自己的音乐展示给大家看,你学这个干什么呢?可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选秀扭曲了音乐的本质。我是一方面讨厌一方面又鼓励。
三宝:我就算可以参加选秀,我也绝不会去参加的。
付林:早上领进来,晚上领出去,这种快速打造明星的方式,是选秀才能干的事。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流行乐坛能够有一个好的产业链,包括流行音乐以及周边的东西。
问题2:选秀对流行音乐而言,是有益处的吗?
黑楠:我还是认为,就这些热爱音乐的年轻人来说,要去参加选秀,出丑了也没有关系。
付林:姚贝娜(上届青歌赛冠军)她是通过十年努力才得了第一名,在这个时代有可能一夜成名,但更多人是要吃很多苦的。参加选秀也没什么,没准就成为下一个李宇春
问题3:以选秀或者寄望于自己的作品成为影视剧的主题歌等这些快速成名为音乐的目的,你怎么看?
三宝:一个音乐人或者说喜欢音乐的人,他写歌写词一定是想去传播,可这部分不应该是你的目的,作品还是先要打动自己打动别人,这才该是音乐的初衷。
付林:我的工作性质是,让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但我想,你的一个作品,器乐和声乐创作要很好地融合,关键是要先把它做好。
陶平:流行音乐是个名利场,你要把名利诱惑和艺术动机很好地结合起来。
问题4:选秀让人看到了一夜成名的可能性,为什么还要学习基本常识这些东西,音乐之外的文化素养这种东西对于这个浮躁的时代究竟有多大用?
黑楠:学习那些课就是当你写出那种“赋屈原”之类的作品的时候,能够用得到。你写歌唱歌无非是想别人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能让人听了是外语。学习这些课程,不是技能教育,它是必要的素养教育。
三宝:在学校学习最基本的东西,是掌握学习的方法。
付林:我是属于非教育体系里出来的人,我没法评论这些,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可能有用可能没用。但是这些基础的教育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到社会上去,把它和大文化结合在一起。有许多年轻人找我,说要学音乐,要参加选秀比赛,然后唱了几首歌,我就说你不热爱音乐,不然你不会只会唱几首歌,你就是为了比赛来的。想在音乐方面有成就的人,你首先要热爱音乐啊,你应该会大量的东西。
流行音乐的迷失VS困惑
“喜欢音乐就去做”
问题1:满大街的模仿秀、选秀还有网络歌曲进入到流行音乐中来,很多正式学音乐的人都会迷失,找不到风格了。
黑楠:我上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也有这样的困惑,我觉得流行音乐不怎么样,但其实学音乐的学生们受象牙塔保护太多了,大家都在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时成了一样的人。
陶平:其实流行音乐这个概念首先要搞清,一方面它是在音乐排行榜里上蹿下跳的歌曲,很流行的歌曲;另一个层面上,也有些我们还没有听到过的,它也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并不见得流行。你只需要好好表达你自己的音乐态度,当然大众接受不接受,那就凭运气了。
金兆钧: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你想成为职业工作者,就把耳朵打开,听各种音乐。而同时你给别人不停地唱卡拉OK,是社会不需要的。你要有你的风格,把别人打败。
三宝:危险的确实是学院派,他们常会以嗓子好、音域广之类的来判定一个音乐人,这是大错特错的。
问题2:选秀、网络歌曲等进入后,令很多人对中国的流行音乐没有了信心?
黑楠:信心问题,我们和大家一样,就是没有什么信心。但是我们,也包括立志成为音乐人的,做好自己的本分,你喜欢音乐你就去做,至于中国流行音乐,这么大的一个事,你操什么心呢?
金兆钧:很多人,首先是对自己没信心。不过,还是有希望的。
问题3:中国流行音乐是不是这些年被搅得太商业了?
黑楠:不是太商业,而是不够商业化。
金兆钧:是很不商业,比如说版权保护,像现在中央电视台就与音像协会签了合同,以后它们用音乐作品要拿钱了,就是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在这点上不要太悲观。
问题4:成都被称为“选秀之都”,这样,它是不是可以很快成为“流行音乐之都”?
三宝:我是社会闲杂人等,建“都”的事还是算了吧。
金兆钧:有人问我,建“都”这事靠谱不,我觉得硬件的东西先在这,这方面不错,但还要看有没有这样的商业环境,比如说版税协议,比如说有音乐人喜欢和适合这里的发展
标题:影著协收版权费客运成本增律师称价格机制欠妥
来源:财讯
正文:
[世华财讯]网吧、大巴播放电影须缴费导致客运及网吧经营成本增加。对此,乘客和消费担忧成本转嫁其身,律师也表示,价格机制欠妥。
中新社援引海峡导报10月18日的报道称,“影著协”如愿以偿了,在“音著协”之后,“影著协”终于也合法地拥有了“收费权”,又一个免费时代“被终结”了。
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的网吧、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版权费用。北京、上海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
“再收就活不下去了。”对于此消息,厦门的长途客运及网吧经营者都忧心忡忡,并提出质疑。乘客和网吧消费者则担忧这部分成本又要转嫁到他们身上。
厦门市版权局局长于浩则表示,厦门这次暂时没有被列入首批施行区域,何时列入还未知,但肯定不会太久。
解读:网吧用抽成 客车收年费
按照国家版权局新通过的标准,今后凡是网吧使用电影作品的,每天需要缴纳费用:网吧内电脑的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金额的7.5%。如果能顺利收取,这将是一笔庞大的收入。
对于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来说,则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一收费,也就是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元至500元。
对于飞机和火车,在影片首映两年内,其覆盖范围超过10,000架次 (列次)/年,第一类影片每年每部的使用费为2.5万-5万元,覆盖范围在10,000架次(列次)/年以下的,使用费减半。可以说,这个数字是极其惊人的。
在各地设置首席代表收费
此前,“音著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就困难重重,也引起了一些纠纷。现在,再次面对突然多出来的一项不菲的收费,习惯了免费的经营业主们在缴费时,肯定不会很痛快,这也让“影著协”的收费工作完成起来难度不小。
如何收取、谁来收取?如何界定网吧、长途大巴使用电影的问题?全国数以百万计的网吧和长途大巴,如何界定谁在使用、播放电影?这些都是难以操作的事情。
“影著协”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于是想起了利用“人脉关系”。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表示,他们将吸取卡拉OK版权收费的教训,不会亲自派人去各地收取,而是直接从地方聘请工作人员。届时,实行区域内将会设置若干名首席代表,另外每个省市的专门收费人员,预计在20至30人。收来的钱将直接进入北京账号,并开具发票。
反应
客运:一年要多出10多万元成本
“大巴上放电影让我们缴费是不可能的,如果要强制收费,我们只好拆掉DVD。”司机陈师傅称,买光碟时,已经付过钱,再收钱就太过分了。
毋庸置疑,同样增加运营成本的还有客运公司。据了解,目前该公司有300多辆大巴车 (用来执行省内外的长途客运。总经理邵伟民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元至500元计算,一年的运营成本就要多出10多万元。
此外,还有不少大巴是执行夜间的班次。如厦门至深圳的大巴,夜里,乘客要休息,睡一觉就会到达目的地,根本不需要播放电影。邵伟民告诉记者,缴纳版权费所需的费用还在公司的承受范围之内,
但缴纳的这部分费用,要作何用途,一定要告知大家。
不少乘客对此也提出了疑虑,在松柏汽车站,经常往返于厦门和广州的石先生认为这种收费会最终转移到乘客头上。
 
标题:意大利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举办卡拉OK大赛
来源:新华网
正文:
新华网罗马10月23日电(报道员谢培康)为庆祝中国和意大利建交40周年,“全意大利卡拉OK大赛”海选比赛于23日在罗马、佛罗伦萨、米兰、都灵、博洛尼亚等7个城市同时揭幕。
  据佛罗伦萨学联主席张浩介绍,本次活动面向在意华侨华人、留学生及意大利友人。截至20日,通过网络、电话及电子信箱报名的选手有近500人,还有不少学习中文的意大利友人前来竞技。
  在佛罗伦萨赛区,选手逐一进入专业摄影棚清唱歌曲,经过一天的激烈角逐,选手林超凡、丁丹和蔡小彬等15名选手顺利晋级复赛,他们将与来自其他城市的50名选手参加本月30日在佛罗伦萨市政大剧院举行的半决赛。总决赛将于中意建交40周年纪念日——11月6日举行。
罗马学联主席钱仲慧说,由于这次卡拉OK大赛是中国文化年活动的组成部分,学生们参赛热情高涨,不少选手专程从撒丁岛和那不勒斯赶到罗马来参加首轮海选比赛。
 
标题:滚石30年·时代篇:泛黄滚石标志 记录你我成长
来源:新快报
正文:
新快报10月25日报道以回忆做请柬,以青春为印记,台上唱的是经典,台下泪的是往昔。11月27、28日一连两晚,号称华语乐坛最值得期待的“滚石三十周年纪念演唱会”将在台北小巨蛋正式开唱。这场纪念滚石唱片成立三十周年的演唱会汇集了滚石各个时代的50组旧将,每晚唱足4个半小时,为歌迷带来百首歌曲,用音乐带领所有人一起回忆曾经的滚石时代,品味那些不老的音乐经典。那个泛黄的滚石标志,伴随着我们走过了三十年的时间,那些优美的旋律,曾经让所有人为之狂热,滚石就像一个不老的神话,记录着华语乐坛的兴衰,记录着你我的成长。
70年代—80年代
峥嵘初现
代表人物:
罗大佑、张艾嘉、潘越云、齐豫
这个时期是滚石刚刚起步的时期,发片量不多,但却奠定了自己特有的音乐品味。这个时期最为人熟知的首当其冲便是罗大佑。
罗大佑:变革时代代言人
1982年罗大佑出版首张创作专辑《之乎者也》即在华语流行歌坛引起巨大震撼,歌词注重描摹台湾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大众心态,这使得罗大佑一举成为当时的叛逆先锋和时代代言人。罗大佑以当时尚嫌“重口味”的偏向摇滚乐的曲风,再加上犀利的歌词创作了大量社会性议题的歌曲,这在中文流行歌曲的历史上是颠覆性的。罗大佑是那个时代最为闪光的标志,用音乐为此前的民歌运动敲响了丧钟,也让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感受到了音乐的魅力。至今为止,罗大佑当年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如《鹿港小镇》、《亚细亚的孤儿》、《光阴的故事》、《童年》、《恋曲1990》等,依旧被广为传唱。
张艾嘉:文艺青年的偶像
说到罗大佑,当然不得不提张艾嘉。作为台湾七十年代民谣时期的代表人物,由张艾嘉和罗大佑、李宗盛等人合作完成的专辑《童年》、《忙与盲》和《爱的代价》均被列为台湾流行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专辑。当时的张艾嘉有着文艺青年的偶像以及罗大佑女友的双重身份,这令这两张专辑为大众提供了一个女孩到女人的在都市化进程中心路历程的记录样本,而张艾嘉清净而又有些寡淡的声音中所透出的一个成熟女性的感情起伏和生活历练着实叫人为之动容。张艾嘉的歌虽然不属于时尚的东西,但歌声里单单的哀伤、空袖临风的洒脱、婉转不绝的旋律,却在那个时代滋养了无数少女的心。
潘越云:流行音乐的标杆
此外,同个时期不得不提到的还有潘越云和齐豫两个人。尽管很多人说潘越云不美,但她那首《我
是不是你最爱的人》当年曾经红遍全国,她的《天天天蓝》、《野百合也有春天》等歌曲也曾被后来的歌手多次翻唱。
作为上世纪80年代滚石初创时期的一大标签,潘越云的音乐作品呈现出后民歌时代台湾流行音乐的新形式,人文性的歌词、概念化的专辑主题设置,加上优美的旋律和西化的编曲模式,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民谣时期吉他弹唱的表现形式,打造了台湾80年代主流流行音乐的基本雏形。潘越云也因此被认为是建立了流行音乐的标杆。而作为民歌运动中一朵奇葩,艺术歌曲代表的齐豫也在同时期加盟了滚石。
被誉为“天籁之音”的齐豫加盟滚石之后与潘越云合作推出了由三毛发想的概念专辑《回声》,得到了极好的反响,而这张专辑也是滚石发行的第一张CD出版物。
80年代—90年代
独步天下
代表人物:
李宗盛、张国荣、周华健、任贤齐、魔岩三杰
这个阶段是台湾流行音乐最美好的时代,滚石也在自己一步步的稳健发展中不断地挖掘新人,推出新音乐。李宗盛、周华健、陈升、赵传、黄韵玲、任贤齐等等开始渐露头角并逐渐成为滚石的当家明星,而这个时期滚石推出的许多歌曲也成为了后来传唱许久的经典之作。
李宗盛:头牌制作人
这个时期要说的经典歌手,第一个当然非李宗盛莫属。从李宗盛出版自己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生命中的精灵》开始,滚石就开始进入到“大李宗盛时代”,《寂寞难耐》、《凡人歌》、《我是一只小小鸟》等歌曲一直被传唱至今。这个时期的李宗盛除了推出自己的个人专辑之外,还身兼着滚石头牌制作人的身份,他凭着自己的刻苦和企划部门对歌手的精准包装,定位制作了一批至今仍可视为经典的专辑,如潘越云的《旧爱新欢》、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林忆莲的《不必在乎我是谁》、辛晓琪的《领悟》等等。专辑中满载了一大批李宗盛创作的经典歌曲,至今令人耳熟能详,其创作也在台湾流行音乐的巅峰上树立起了一个高企的标杆。
周华健:代表性人物
周华健也是这个时期的标志性人物之一。当年周华健最开始是在滚石跑腿当助理,后来“阴差阳错”得到老板赏识入行成为歌手,个人专辑《花·心》推出后就取得了总销量超过3000万张的好成绩,一举成为平民天王,开创了滚石的又一个篇章。此后推出的《爱相随》、《IRe-member》等专辑都取得了不菲的销售成绩。《花心》、《亲亲我的宝贝》、《朋友》、《让我欢喜让我忧》、《明天我要嫁给你》等等情歌随着周华健阳光而温柔的声线温暖了一个时代的年轻人。周华健在滚石的25年间推出了数十张专辑,取得了华语乐坛歌曲传唱度最高纪录者、华语乐坛平均单张唱片销量冠军等辉煌纪录,成为滚石鼎盛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张国荣:巨星的回归
这个时期还不得不提的另外一个人就是1995年重回乐坛并高调加盟滚石的哥哥张国荣。哥哥加盟滚石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对于双方来说却都是一段难忘的经历。在滚石的三年中,哥哥一共发行了三张专辑,《宠爱》、《红》和《Printemps》。《宠爱》收录了哥哥不少优美的电影歌曲,发行之后得到了歌迷们热烈追捧,单曲《追》更是成为了哥哥个人音乐历程里一个极其重要的作品,当哥哥离开之后,歌迷们每次怀念哥哥,都会再次唱起《追》这首经典之歌。而第二张专辑《红》则用英伦风重新定位这位八十年代的巨星,让他彻底融入甚至领导了当下的时代。《宠爱》和《红》这两张专辑将张国荣推向了幕后高位,不仅以巨星之姿回归,更让人看到了张国荣的才华不仅仅只是集中在表演上面。深情和任性几乎成了哥哥这个时期创作的重要特点,他用音乐向歌迷诠释了一个浪漫、多情又不羁的张国荣。
任贤齐:一夜红大街
1996年,一首《心太软》在一夜之间红遍大街小巷,将刚刚投靠滚石不到一年的任贤齐推向了音乐事业的第一个顶峰。《心太软》专辑在亚洲地区热卖2600万张,成为好莱坞千万张专辑销售榜的唯一华语专辑。此后,任贤齐相继推出《很受伤》、《爱像太平洋》、《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等等富有“任式情歌”色彩的专辑,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伤心太平洋》、《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任逍遥》等经典的任式情歌也成为了各地K房里高居榜首的必点之歌,就连当时的小学生都能随口哼上几句。
魔岩三杰:中国摇滚的辉煌
值得一提的是,90年代初滚石唱片把触角伸向了台湾以外,公司越来越国际化,对华语乐坛的影响
力也越来越大,做的音乐类型也变得更宽广。那是,滚石在北京成立了魔岩文化,张楚、窦唯和何勇并称“魔岩三杰”,为中国的摇滚翻开新的一页,造就了中国摇滚的辉煌。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窦唯的《黑梦》,何勇的《垃圾场》,都曾在当时引起不小的轰动,深深影响了一代人。此外,刘若英、苏慧伦、徐怀钰等新人也开始被大众所熟悉,在滚石的大家庭中推出了一首首经典歌曲,如刘若英的《到处乱走》、苏慧伦的《柠檬树》等至今仍旧广为传唱。
890年代末至今
不老神话
代表人物:
梁静茹、五月天、张震岳、陈绮贞
跨过新世纪,由于科技的发展,唱片业开始由盛转衰,滚石也不能避免。不过,即便辉煌不再,滚石的好音乐还是依旧不断。
梁静茹:疗伤式情歌
这个阶段滚石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应该是梁静茹和五月天了。当年一曲《勇气》让梁静茹这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女孩一夜间红遍中国,而梁式疗伤情歌也成为了滚石在走下坡路期间最后的压箱宝之一。梁静茹1999年加盟滚石之后陆续发行了《一夜长大》、《勇气》、《美丽人生》等专辑,每一张都取得了不菲成绩。而《勇气》、《分手快乐》、《丝路》、《宁夏》等经典的梁式情歌也随之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之作,安抚了无数年轻人的心。
五月天:新生代代表
滚石这段时期的另一个压箱宝则是五月天。这个五个人的组合加盟滚石后发行的第一张创作专辑即刻惊艳了整个华语乐坛,成为华语乐坛新生代乐队的代表。《恋爱ING》、《彩虹》、《突然好想你》、《私奔到月球》等等歌曲再次成为滚石时代的经典代表。
张震岳:才华受肯定
此外,纵贯线成员之一张震岳也是滚石这个时期较为有标志性的人物。在推出《恋爱初体验》之时,张震岳一度让外界眼前一亮,但紧接着的却是漫长的等待和在娱乐圈边缘的徘徊,尽管有《再见》这样的好歌,他却始终不能走红。专辑《思念是一种病》的发行使张震岳尝到了走红的滋味,他的创作才华受到了乐坛的肯定。而创作歌手陈绮贞也在这个时期凭着一曲《旅行的意义》开始成为乐坛的焦点,其许多自创的歌曲也逐渐成为滚石时代的又一经典。
滚石的起源
制作华人的流行乐
滚石唱片由段钟沂、段钟潭兄弟成立于1980年。创办者段氏兄弟出于对ROCK&ROLL的钟爱,而取名为滚石。创立的背景是,由于不满足《滚石》杂志上只介绍西洋音乐,萌发了制作华人自己的流行音乐的想法,于是有了滚石唱片。
那时候,台湾轰动一时的民歌运动逐渐归于平淡,一些重要的旗手包括胡德夫、杨祖珺、侯德健等人纷纷走出不同的生活轨迹,滚石就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正式成立。创立初始,滚石的发片量虽然并不算多,但是却一举奠定了它特有的音乐品味,为华语乐坛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巨星,并让一首首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传唱至今,在华语音乐史上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
链接
滚石ABC
1 PK 制度早就有
滚石发行的第一张专辑是1981年5月的合辑《三人展》,由吴楚楚、潘越云、李丽芬三人做试水发声,最后根据市场反应,滚石签下了口碑最好的潘越云,使之成为旗下第一位正式歌手。
2 中国风的发源地
所谓的“中国风”其实并非周杰伦首创,早在90年代初,陈升的《北京一夜》,小虫创作的《爱江山更爱美人》《得意的笑》,和周华健的《刀剑如梦》,都是在流行音乐中加入中国传统乐器的最初尝试。
3 镭射唱片第一人
在一众华语唱片公司中,滚石最早引进了“镭射唱片”——也就是后来人称的“CD生产技术”,旗下发行的第一张CD是1985年由齐豫和潘越云共同演绎的《回声》。
4 首张过百万唱片
1990年由滚石发行的陈淑桦个人专辑《跟你说,听你说》收录了《梦醒时分》等热门歌曲,从而创造了在中国台湾唱片史上第一个仅在本区就卖破100万张的销量纪录。
5 专辑预购初亮相
流行于时下歌坛的专辑预购服务其实是从1998年徐怀钰发行《向前冲》时开始的,这是唱片预购这种销售形式在华语歌坛的初亮相。
6 打造影帝影后团
滚石唱片曾给很多影帝和影后发过专辑,除了张国荣、梅艳芳这样的歌坛常青树外,还网罗了当时在影视界正如日中天的梁家辉、成龙、黄秋生等人。
7 数字音乐之先驱
不要以为滚石唱片在步入千禧年之后就彻底没落了,其实他们早在2002年间就已进军数字音乐领域了,恐怕那时候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彩铃为何物呢。
8 情义无价两心知
滚石能牢牢拴住“人心”,靠的还是情义。1997年周华健和滚石约满,彼时有公司开出800万美元的签约天价,他却婉拒了;1998年张国荣大笔一挥,在续约滚石的金额一栏里写下了“情义”二字。
9 《心太软》横扫江湖
滚石工作人员曾拿着任贤齐《心太软》的母带来到上海寻找代理,很多公司都不愿接手。后来大陆发行权落到了南京音像的手上,不仅让这家濒临倒闭的公司实现了超额盈利,还扩大了一倍规模。
10 许美静坚持拒绝
在滚石最为辉煌的90年代,有多少歌手梦想着能够签进这家唱片公司,不过也是有人不吃这一套的。当年李宗盛非常看好许美静的音乐资质,多次力邀她加盟,许美静却仅因爱人的缘故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谢绝了其好意,不禁令人唏嘘,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标题: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数字阅读平台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华传媒")子公司上海新华解放数字阅读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签署了《数字阅读平台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与新华传媒将在电子书、纸质书、数字出版以及其他相关方面展开合作。公司作为电子出版物的着作权人、授权代理人或许可使用人,同意将所出版的、含有电子版权授权的品种投放至新华传媒拥有的数字阅读平台(www.xinhuaestore.com)即"新华e店"专属区域,并力争将公司已出版的、含有电子版权的品种在第一时段投放市场。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司法热点:
标题:《反假冒贸易协定》的制定进入最后阶段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正文:
前不久,多国参与协商的《反假冒贸易协定》被公布于网络,由此引起了各国民众的讨论。目前,最后一轮协商已经完成,等待各国同意并签署此项议案。但是,许多网民质疑此项议案的部分内容有悖于TRIPS协议。
  据路透社10月6日报道,《反假冒贸易协定》草案文本99%的内容在当日被公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欧盟官员表示议案的讨论已经到最后阶段,虽然《反假冒贸易协定》的秘密协商遭到质疑,各参与
国在一些问题上也仍存在不同意见,但仍希望参与协商的国家能够公布议案文本。据此官员透露,对于协商中存在的分歧意见,各参与协商国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来进行沟通处理。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在全球贸易中,假冒和盗版贸易从2000年的1000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500亿美元。
  据悉,《反假冒贸易协定》主要保护对象是网络电影和音乐的版权。此项协议的支持者认为,协议并没有改变参与协商国制定的涉及假冒、商标和专利的法律法规,而是在寻求这些国家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的共通点。一些网络用户担心此项协议会侵犯其在网络中的权利,但此项协议的支持者表示协议并不会侵犯网民的权利,协议并没有要求签署国对网络中的盗版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如法国打击网络盗版的“三振出局”规则),来切断非法下载文件的网络途径,但协议允许各国自行采取强制手段,此外,此项协议也会给予签署国一定的权利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遭受盗版侵权的权利人的相关信息。
 
律所简介:
 
德君律师事务所简介
 
德君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知识产权和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专业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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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君始终坚持“高效和优质”的原则,倡导“诚实、严谨”的风格,始终坚持“委托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为不同行业的众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德君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法律资源,并造就了知名资深律师,更与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司法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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